楼主:
noway (跟我一起上天堂)
2024-05-24 15:06:03※ 引述《kymco9999 ()》之铭言:
: 目前方向大概就是比例原则(必要性-侵害最小原则)
: 因为目前国会扩权法案里面有针对私法人跟关系人(个人)的部分
: 这是比较有争议的,有人说欧美也这样啊
: 那欧洲有国家也有废除死刑啊,那台湾要不要废除死刑?这说不通吧
: 其次是权力分立、法律明确性原则,法律内容是不是具体明确,人民是否可得预见之状态,
: 法律有无大量空白构成要件、不确定法律概念等立法方式
: 这将是未来国会扩权法案如果进入宪法诉讼程序,将会面临的挑战
: 先不说藐视国会这块,因为针对官员很多民众认为官员欠教训且不影响自己而不会反对
: 但其他如涉及私法人及关系人(自然人)太多空白授权,以及有无违背比例原则,如果没有
: 法规命令补充,是不是有违背法律明确性原则?
: 反正这个一定会走宪法诉讼且会声请暂时处分,没这么快结束
这个问题我昨天就跟版友讨论过了
我的立场是法律必定有未尽之处
边走边修正很正常 但有人坚持有疏漏就不该通过
这边就是一个明显歧异了 你觉得法不够好
我觉得堪用 100个人有100种意见
在主观没办法法达到共识决的情况下只能交由客观机制
就是立法院的多数决 也就是交由你各位一票一票投出来的立委诸公们决定
这就是尊重民主国家民意的展现
啊主观没办法达到共识 客观上的立委投票多数决也不要
这不是巨婴是什么? 尊重民意很难嘛?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