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绿共为什么这么怕不能说谎?

楼主: johnship (打击是前进的动力)   2024-05-23 18:23:08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铭言:
: ※ 引述《fraternity (猴猴做歹志)》之铭言:
: : 美国也有藐视国会罪,美国民主已死?
: 美国有藐视国会,但只用在听证 (美国没有质询
: : 英国也有藐视国会罪,英国民主已死?
: 英国质询时有藐视国会,但接近150年没动用过刑罚
但是他们还是有这样的法律啊!
英国的国会与民主也是不断改革来的!
: : 藐视国会罪的根本就是不要说谎,很难吗?
: 首先有“说谎”的认定问题。
: 在法庭上,检辩双方对证人发问时,提问内容通常非常具体、有重点、针对事实题问,?
: 人回答问题时,有没有说谎,非常好分辨。
: 但场景换成台湾的议事厅,台湾立委的题问,有的又臭又长抓不到重点、有的根本不是?
: 对事实题问而是牵扯意识形态、有的目的只是在扣帽子而不是厘清事实、有的根本自己?
: 讯就是错误的还强势不让官员指正。在这种情形下,官员选择敷衍、拒答、甚至顺着立?
: 错误的问题随便回答,是虚伪陈述吗?
: 如果台湾立委的质询都既专业又有重点,那官员有没有说谎,非常好判断,但台湾立委?
: 素养你知我知。
非常认同!立委品质堪虑!
: 再来就是,处罚反质询、其他一切藐视国会的行为的问题。
: 这就是欧美法都没有的东西了,在英国,反质询根本是家常便饭,双方有来有往。我反?
: 你,他们的国会就没有监督了吗?他们的民主死了吗?
你可以看看在苏贞昌主政下的行政院
根本无视立法院,即便到了现在
行政机关备询时一堆脱序的行为
无限跳针的、问A答B的、甚至呛人骂人的
还有其他失能摆烂的部会
这样情况却无任何制衡
唯一制衡的监察院跟废物一样
: 最后就是强制官员质询时泄密的问题,直接违反释字585。
: 释字585说,针对国家机密,立法院想要调查或者公开时,必须选择下列其中一种程序:
: - 立法院和行政院协商决定(协商)
: - 制定相关程序,由法院审理判断(上法院) : 但蓝白立职§25却直接规定,立委质询时,只要经主席裁示,官员就必须泄漏国家机密?
: 这不只违宪,而且非常的愚蠢。
: 以后窃取国家机密,都不用偷偷摸摸了,任何人只要跟主席取得默契,就能够合法的取?
: 国家机密,而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人家的程序完全合法。
所以现在行政院有问题有争议的文件
就一律保密30年
然后能查的监察院跟废物一样不去查
没有犯罪证据也不能进入司法调查
这样就很合理?
再来依照国家机密保护法
立法委员获取机密文件
一样有保密义务
泄密之后一样是泄密罪侦办
: : 而且刑法是用在官员,又不是平民
: : 绿共到底在怕什么?
: : 不要说谎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 你这就是典型的滑坡。
: 所以警察搜索你家,怎么了吗?
: 你如果没有犯罪,到底在怕什么?
: 不要犯罪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什么逻辑?
不得任意搜索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限制警察的搜索权及保证个人基本权利
要举例也是
你在做笔录的时候可以说谎吗?
你在侦查庭的时候可以说谎吗?
这些情况下说谎不用负法律责任?
难道要让烂官员干坏事还不给查
还要鸡掰到给官员说谎的权利
这样才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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