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越来越多宪法刑法学者出来发表意见了

楼主: bassonly (豚不下垂)   2024-05-23 13:33:17
※ 引述《court0043 (红色十月)》之铭言:
: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铭言:
: : ※ 引述《brian900530 (LmWAng9)》之铭言:
: : 统整一下范耕维助理教授对于“国众定稿版/蓝白修正动议版”的见解
: 很好, 我就是在找网络讨论这篇文章的地方,
: 因为这是我看过最恶质的文章,
: 如果不是无知, 就是有目的性、用一堆法律概念在呼咙人,
: 另一个苗博雅。
: : 1. 实体篇 (藐视国会罪的要件)
: : - 立委质询时可以要求官员公开国家机密
: : 立法委员质询官员时,牵涉国防、外交等国家机密事项,经过主席同意者,可以强制官员
: : 回答,对于国家安全可能造成危害。
: 换个问题来问: 如果官员什么事都说是国家、外交机密,
: 例如: 刺枪术是不是要继续施行?
: 那几艘茄比加级潜舰对应对岸晋级潜舰的存活力如何?
我真认为这是机密 这能让对岸知道吗?
: MICA飞弹能不能继续担任战备?
我也觉得这能让对岸知道吗?
: 国军的钢盔能不能能不能防御XX子弹?
这个可以让对岸知道吗?@@
: 你是立法委员, 要怎么办?
: 连国家袜子采购都要说机密, 你怎么办?
这个我支持你
: 跟你说口罩的采购数量、金额, 涉及援外、建交准备中的外交机密,
看来你真的对外交不太熟悉....
: 你是立法委员, 怎么办?
: 这位教授就是在跟你BS实际的状况:
: 现实生活中, 立法委员就是什么文件都拿不到,
: 立法委员要拿的文件,就常常是民众依法律程序拿不到、法院又只会摆烂造成。
: 遑论几千亿等级的弊案, 例如猎雷舰、例如前瞻、例如治水等等.
你认为是弊案 但 假设 我公堂上假设而已
公开 不是弊案 机密文件外流对岸
谁 负 责?
: 法律的强度, 要对应现在国家运作的实况, 而不是那些学者的BS、想像,
: 现实生活, 就是明明是政府资讯公开法,
: 但该法第18条几乎把所有的政府资讯、公文书都列为得拒绝公开、提出。
: 你是立法委员, 怎么办?
: 举个例子啦,
: 有一个银行的南北美洲分行,是公认的洗钱用银行,黑钱白钱都有,
: 该行某高级主管发现洗钱、贪污, 就依美国的洗钱法令举报,
: 后来该银行就被罚了几百亿. 但该高级主管也被整肃、离开金融圈.
: 接下来要追究了: 谁把这个揭密者的资讯泄露出去?
: 到底在洗什么钱? 涉及到什么政府官员?
: 贵国伟大的绿政府回答: 事涉外交事务机密,拒绝任何回答和调阅。
: 我就问了: 你是立法委员, 怎么办?
我以为我国还有检调系统
有检察官有警察有法院有法官有司法体系
原来都没有所以要立法诸公去调查洗钱案
: 那个高级主管把所有细节都讲得一清二楚,就缺文件对应、佐证,
: 然后涉案的官员说是机密、不给你, 怎么办?
: 这才是现实!!!
: 国家没那么多国防、外交机密啦,
...........................你认真?
我大胆假设你应该蛮年轻,不太理解现在过这么爽怎来的,对,我说的没错,过这么爽。
: 就算有, 就是Mission Impossible 中鹰眼的对应方式,
: 真的故意揭露秘密的话,
: (老招数:对塔绿斑暗示立院有习近平的小弟啥小的)
: 直接政治生涯被干爆, 立委也是必须衡量对自己利害.
........现实社会和电影不一样,傅崐萁就是个例子,花莲王大家都干爆吧?大家之前都干爆吧
韩国瑜大家都干爆吧?现在国民两党的选民只差没跪拜而已吧?
国会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有更好的方式监督
让立委诸公能有更便利的方式可以监督政府
但这些法条已经超过范围了
现在已经是权力失衡凌驾司法权了
甚至罚钱部分不用经过司法,立委表决就可以罚钱
诶 你回答我不满意,大家举手你就罚钱耶
这比法官还大耶
2-20万的罚锾 谁来决定罚多少?
谁来审判?
这些不用再讨论吗?
官员不得说谎我举双手双脚老二一起支持
主席可以直接解密?
立委可以直接罚钱?
别闹了
: 小结: 这位教授, 您到底在说什么?
: : - “虚伪陈述”的判断不易
: : 政府官员要面对立法委员漫无边际的提问甚至现场抽考,特别是有些立委提问常常非常长
: : ,跟在表演一样时,情境跟刑庭交互诘问完全不同,这时候到底能不能100%毫无错误的回
: : 答?特别是如果不能完全掌握立委的提问,或者立委本身提问就有错误时,这时候政府官
: : 员的回复是不是很可能就有成为虚伪陈述的风险?比如立法委员的提问本身就夹带错误资
: : 讯,又非常强势不容官员指正时,官员选择敷衍或者顺着错误的概念回答时,这样算虚伪
: : 陈述吗?
: 看到这边我都想吐口水了:
: 是否虚伪陈述如果难以认定,
: 那是对 被质询人/官员 有利还是有害?
: 这需要我讲? 你是刑法教授耶!!
: 刑法教授! 刑法教授! 刑法教授! 很重要所以我要一直讲,
: 你在那边暗示难以认定的状况下对官员有害, 你是不是该把学位还给学校?
: 实际上的刑法伪证罪, 所有的证人要伪证时, 就是给你踩在灰线上,
: 让自己处在虚伪与不虚伪的叠加态中, 直到你认真去观察/用其他角度追查,
: 如果还在叠加态,
: 基于罪疑唯轻, 就是没罪!!
: 也就所以伪证罪的有罪认定, 一定必须伴随着大量去相干的观察/调查,
: 不会只因为模糊不清, 就说: 你伪证, 不然你自己证明没有伪证.
: 懂吗?
: 这位教授就是用一堆法律文字, 整个去扭曲法律的解释、适用方法,
: 摆明就是要糊弄法律外行人,
: 我骂人有没有刚好?
: 现在骂干的话, 有没有符合最新关于公然侮辱罪的宪法判决?
: 马的,真的太多唬烂, 这样就又写了快一小时,
: 各位想想:敢BS的法律学者, 对于台湾造成多少的成本负担?!!
: 太多了, 以下有空再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