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越来越多宪法刑法学者出来发表意见了

楼主: saviora (飓风之翼)   2024-05-23 13:16:10
※ 引述《court0043 (红色十月)》之铭言:
: ※ 引述《saviora (飓风之翼)》之铭言:
: : 目前的机密主要是受国家机密保护法与一般公务机密所控制
: : 这两个法都有对公务员守密与解密限制且附带刑责
: : 又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条就有明文保护范围到国防外交以外事项
: : 但这次国会改革法案有任何若主席判断错误 其实是机密时 受询官员免责事项吗
: 你看起来比较像是半调子, 而不是绿到头脑坏掉的法律教授,
: 所以我可以教你: 就是依法令之行为!
: 刑法第21条:
: 依法令之行为,不罚。
: 依所属上级公务员命令之职务上行为,不罚。但明知命令违法者,不在此限。
: 行政罚法第11条:
: 依法令之行为,不予处罚。
: 依所属上级公务员职务命令之行为,不予处罚。但明知职务命令违法,而未依法定程序向
: 该上级公务员陈述意见者,不在此限。
: (拜托不要再跟我扯什么上级不上级, 没有要引用那个)
: : 且就算国会改革法有免责事项 这个免责法律能盖过国家机密保护法与公务员服务法吗
: : 现在是要质询官员 不是让官员刑责二选一
: 同上
: : 当然有人会说有机密会议 但国会改革法案有说一般质询不能要机密文件吗
: : 如果真的要按照国会改革法案这样搞 那国家机密保护法和公务员服务法也应该同时修正
: : 而不是搞火车对撞 乘客遭殃
: 同上! 所以不用修.
: 像苗博雅那类的为何考不上律师?
: 就是没有法律思想、价值体系在后面当骨架,
: 所以讲出来的, 就都是各个子法怎样又怎样的,
: 搞不好债各就真一个一个唸。
: 能学好的人, 第一反应就知道这个东西, 因为它不只是一个条文而已!
你如果用阻却违法来搞这件事
那官员也可以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和公务员服务法阻却违法
他们也是依法行事啊
那修这个国会改革法案中这条事项是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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