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只对这法只是吃瓜看戏 毕竟我这阵子也比较忙 不一定有时间
结果等我现在有空看了廖伟翔给的懒人包 我才发现事态严重
廖委员这懒人包根本来帮倒忙的吧 看了我还而对这法律疑虑更深了
https://reurl.cc/vaQv0o (廖伟翔委员的懒人包)
第一张说被约谈觉得不合理可以打行政救济,
他有听说现在光是被警察开错罚单,还要当事人自己打劳心劳力打行政诉讼有多麻烦吗?
立委如果约谈错人,却要无辜的对方承担法律成本,立委有比警察/检察官还大吗?
第二张讲到的”逾越听证会调查目的”,
哪里逾越又是谁来认定,是不是又要当事人告法院?
还有第三张,第六张,第七张都谈到了
”过半数立委同意””调查委员会依照政党比例””五人连署再经过立院决议”
所以不会偏颇..
谁不知道现在只要蓝白合作就能过半了,这样的调查决议不会偏颇蓝白?
"谁应不应被罚钱"这种事适合给立委多数决定吗?
另外第四张/第五张谈到如果调查委员泄密会处罚调查委员
那我可能要先看看徐巧芯泄密之后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再评估这条对泄密的立委效果如何?可不可行?
总之廖委员作的懒人包我看完吐槽点满满 已经有点在挑战我过往的法律认知了
"立委过半想罚谁就罚谁"这个疑虑我本来听了只是笑笑
现在看完懒人包感觉好像变成真的
谁来教教这些KMTer如何正确做出 不会引起反效果的懒人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