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蓝委:一般民众被约谈不服可以提行政救济

楼主: Jeffy (杰飞)   2024-05-23 08:02:32
※ 引述《hyscout (厂厂)》之铭言:
: 欸 那些蓝痿发的澄清图文是认真的吗?
: http://i.imgur.com/PW9RmFz.jpg
廖伟翔说“人民完全可以不到立法院”是错的。
如果是行政罚(罚单)的形式,由于案件是“撤销诉讼”(撤销那张罚单),
依行政诉讼法第4条的“诉愿前置原则”,人民必须先走诉愿程序,才能去打
行政诉讼。
再依诉愿法第四条:“诉愿之管辖如左:(删节)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
处分者,向原院提起诉愿。”
所以被立法院处行政罚的话,第一步就必须前往立法院诉愿,诉愿被立法院
驳回以后,人民才有打行政诉讼的资格。
总之只要立法院开人民罚单,人民就会需要亲自、或委任律师去立法院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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