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现在根本逻辑死亡
蓝白指着法案说
有啊 我们有救济机制
就是被立法院裁罚后可以上法院提诉讼救济啊
现在蓝白承认了
‘一般人民确实是有可能被叫到立法院’
条文有写 有关系之人
举个例子
比如某民众当吹哨者揭发立委涉弊案
立委就说你说我涉弊,是谁告诉你的??
消息来源讲出来啊?
立委问你话你不回答
立法院有权1次裁罚10万
第2次问又不回答
立法院第2次再罚10万
然后蓝白说你可以救济啊
以立法院为被告
去法院告立法院啊
白话就是叫老百姓
‘你不服!去法院告我啊’‘咬我啊!笨蛋’
X他X 说真的
一般老百姓谁受得了动不动就要跑法院啊?
去‘法院告立法院’
又不是你们蓝白大立委钱多资源多
跑法院告人跟喝饮料一样
这种法条
难道不应该退回去委员会好好审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