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刑法早已删除侮辱公署罪,蓝白变相复活?

楼主: antistar (反反反)   2024-05-22 21:52:52
复活三小?
污辱公署跟藐视国会一样吗?
以你的智商是不是连构成要件都不会看
然后主子喂什么脏东西就吃干抹净?
真要比照比较像的叫伪证罪
证人具结后作伪证有刑责
不过这时智障屎忠仔都不会说伪证罪毁宪乱证
也不要哭夭刑诉法随便把你全家拘提当证人
或叫台G交出秘密怎么办
没办法
智力差距
※ 引述《chiangdapang (蒋大胖)》之铭言:
: 2021/12/28 14:07(12/28 19:19 更新)
: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8日电)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刑法部分条文,除删除侮辱
: 公署罪,也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改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万元以下
: 罚金。
: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后,律师出身的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发言指出,感谢各党团支持删除侮
: 辱公署罪,但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至一年,时力对这样的修法非常保留,希望法官未
: 来使用这项条文要非常谨慎,要考量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12280163.aspx
: ==========
: 原本刑法140条第2项侮辱公署罪,在两年多前已经删除了,结果蓝白立委又把这东西以另
: 一种形式复活了?
: (如果这次蓝营连总统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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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宪法法庭辩论时,张嘉尹教授曾认为:由立法沿革观之,系争规定之立法目的是为
: 了保护公职威严,然而现今在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下,公权力正当性来自人民授权与依法行
: 政,公职威严能否构成国家法益,并非无疑……立法者删除侮辱公署罪之真正理由,乃在
: 于公职威严之旧思维并不适合作为国家法益,该规定无法达成预期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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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当年时力邱显智在修正案后感谢各党团的发言,再看到现在叛党出走的国昌种种作为
: ,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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