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roy (科洛依)
2024-05-22 10:58:17※ 引述《ptgeorge2 (左轮小手枪)》之铭言:
: 其实我对他们吵啥根本不在意
: dpp的确是欠电
: 不过干嘛把民众纳进去法条?
: 如果说是怕执政官卸任变老百姓,那十万对他来说也没影响啊?只有真的老百姓会怕吧
: 而且这样真的没干预到司法权的独立吗?
: 怪怪的,看不懂
这条真的让人看不懂
我就说一个状况 大家讨论看看要怎么处理
立法院要求某民间单位提供核潜舰的设计图
但是这个单位只有传统潜舰的设计图
这是不是符合第48条所说的行为?
若政府机关或公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于立法院调阅文件、资料及档案时拒绝、拖延或隐
匿不提供者,得经立法院院会之决议,将其移送监察院依法提出纠正、纠举或弹劾;法人
、人民团体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于立法院调阅文件、资料及档案时拒绝、
拖延或隐匿不提供者,得经立法院院会之决议,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
得按次处罚至改正为止。
这间公司不就超级倒楣
他有没有这东西 然后就被立法院当成 拒绝提供和隐匿
换个角度来说 如果某立委要搞厂商
就要求他拿出一个他没有的东西
他肯定拿不出来的 就可以一直罚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