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越来越多宪法刑法学者出来发表意见了

楼主: jump2j (Lockel)   2024-05-21 13:41:07
※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为什么看不到有刑法学者支持的立场
: 你们要先了解台湾大多数刑法学者的背景 都是废死 轻刑 少罚
: 因为刑法有一个 它们信奉的 基本原则 叫 "谦抑原则"
: 简单来讲 就是没事不要用刑罚权来 规范人民的行为
: 所以现在很多说 诈欺罪要加重处罚 刑法学者也是持反对的立场
: 你几乎看不到 刑法学者支持 加重酒驾或是 加重诈欺的处罚
你起手势扯无关的事情干嘛呢?看支持死刑的很多,想说民气可用吗?这种愚蠢的提问罗
辑,其实也满常在立委质询时出现。好了问题来了,官员指出立委在乱扯一通,或者根本
懒的回答这种带风向的蠢问题时,是不是藐视国会呢?依照国众版草案是喔。
就知道国众国会改革多白痴了。
: 基本上此人 看起来就是带很多自己想像中的状况 
: 例如他讲的 经主席同意可以强制公开国家机密 我查看草案根本没有哪一条有这样写
看不出来说明你法律程度烂的可以,还装什么法律人呢?
立职§25第2项
被质询人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并经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的行为。
换句话说,对于国家机密,必须主席同意,你才能保密。主席不同意,你就必须讲。懂?
搞不懂你连法案内容都不清楚,是在瞎挺什么东西。
: 简单来讲 国会听证调查权的部分 民进党在野时期自己也提案
: https://news.cnyes.com/news/id/752336
: 民进党立院党团今日在党团大会上就“国会改革”修法进行讨论,会后由国会改革小组召
: 集人李俊俋举行记者会说明,根据大法官释字585号解释文指出,立法院不只有调阅权,
: 而有调查权,未来会有调查委员会和调查小组,也可以邀请外界人士参与。
: 李俊俋表示,未来在听证权部分,无论总统提名或行政院长提名交付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 都会有听证的过程,对相关提名人进行听证与调查,将会有明确的规范。
: 民进党顾立雄则补充说明,在调查权的部分,如果有不配合或虚伪呈述,是规范政府机关
: 或公务人员,对人民不会有罚则;政府机关就国会调查权的行使属于义务性事项,对于不
: 配合的行政机关,未为避免政治力的影响,则是由立法院议决后交由高等行政法院进行处
: 罚。
: 关于听证权的部分,顾立雄表示,在人事同意权不会有罚则,但如果涉及为了弹劾正副总
: 统、全院委员会补选副总统等义务性事项,要进行配合,所以受邀出席人员除非有法律依
: 据、行政特权或有正当理由可以不出席外,则可构成处罚事项。
两家店招牌一样,卖的东西就一样?
你怎么不看看民进党版本有没有像国众版,处罚反质询?
有没有像国众版,处罚一切“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有没有像国众版,经主席同意强制官员泄密?
有没有像国众版,连个基本的拒绝证言权告知的保障都没有?
有没有像国众版,主席可以拒绝你偕带律师?
把两个名称一样的法案等同视之,避谈实质内容差异,这就是在耍流氓。
: 结果民进党自己上台执政后 就对国会改革法案装死 难怪民进党一直想搞网络中介法
: 因为自己过去的一些行径 随便网络可以查得到
: 其实我不懂 为什么在野时那么强调要监督执政者的政党
: 执政后却不希望在野强力监督? 难道执政权那么香 可以给金主福利又可以给走狗二十万
: 所以太多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能被监督?
你这又是滑坡了。
国外有拒绝证言权保障、质询时官员可以保密、证人可以携带律师、不管是适用范围或程
序保障都比国众版还要更限缩、严谨。他们的监督都很软弱吗?他们的内阁官员都见不得
人吗?
强制官员泄密,这就你对强力监督的定义?
最后你猜猜看,如果某大立委像你一样通篇胡说八道,官员批评他错得离谱,算不算藐视
国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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