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hjqwefs (Kenshin)
2024-05-21 10:33:164这样子我小葱啦
宪法第72条
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十日内公布之,但总统得依照
本宪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办理
不对耶如果塔绿斑真的要搞
卓荣泰一直不把法律案移送总统装死怎么办ㄋ
宪法写总统应于收到后十日后公布
可是没有写行政院长收到几日内一定要移交总统啊!!!!!!!!!!!!!!!!!!
总统可以说我没收到在行政院长那要怎么十日内公布
这些该死的绿畜塔绿斑如果这么这样搞该怎么办
现在社会氛围又都是反这次改革
请问专业法律人有解套的方法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