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21 (t21)
2024-05-18 22:35:48刚刚黄国昌上直播时说了,
是黑箱个屁,
国民党和民众党两党还联手支持民进党提的版本。
反而是民进党一直反对自己提的版本。
第22条和第23条
蓝白提的版本是维持现行条文,
不改变就是20日内
民进党提的版本
第22条改成10日内
第23条改成15日内
简单说
质询后行政院各部会提供给立法院的报告本来都是20日内。
结果民进党立委
大概觉得民进党执政后,
官员都很认真有效率吧。
22条修改成10日内要交报告。
23条修改成15日内要交报告。XD
第22条
依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提出之口头质询,应由行政院院长或质询委员指定之有关部会首长答复;未及答复部分,应于二十日内以书面答复。但质询事项牵涉过广者,得延长五日。
第23条
立法委员行使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第二项第一款之质询权,除依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外,应列入议事日程质询事项,并由立法院送交行政院。
行政院应于收到前项质询后二十日内,将书面答复送由立法院转知质询委员,并列入议事日程质询事项。但如质询内容牵涉过广者,答复时间得延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