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al ( )
2024-05-18 01:21:04要不要去是看宪法规定
宪法的规定就是立院与总统双方都要同意才会去
这次修改立委职责行使法
是说
【如果】总统去报告的话 要是依序即时回答
这样等于是让立院自废武功
因为原本的法律没规定这么死
那就有协商空间
那你职责行使法定死了
就没协商空间
假设总统愿意去的话 就只能依序即时回答
这不是赖敢不敢去的问题
而是总统代表人民
岂有让立院牛鬼蛇神羞辱的道理
你看徐巧芯怎么质询的
反正我觉得柯建铭会不同意赖去
就算赖真的去了
应该也是用旧法去的
因为新法要总统公布才会生效
那你还要覆议还要释宪
新法搞不好要一年后才会确定是不是真的会生效
生效也没用
总统依宪法不去就好了
这个法从头到尾只是让立院失去弹性筹码
完全没有任何谈判空间
莫名其妙的法
黄国昌的这个法等于宣告总统以后都没机会去立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