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ase (............)》之铭言:
: 找半天找不太到详细资料,只能从各方说法去拼凑
: 我的理解是
: 国民党版的法案一过,国会可以在未经法院审判的前提下
: 直接调用私人企业的帐簿资料
: 如果私人企业不肯配合,那就会有刑法藐视国会罪伺候
: 这样的理解是否有无疏漏或错误之处?
差不多吧
还有其他玩法
例如在选举之前把阿北请来
让他说明台致光案、京华城案、北士科案
要他把犯罪证据交出来,否则就藐视国会罪
我想应该没啥问题,这些都是蓝白粉现在宣传的最大用途
只要案子有点可疑就可以叫出来教证据,不需要检调出手 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