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150 条
1.
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强暴胁迫者,在场助势之人,处一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万元以下罚金;首谋及下手实施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2.
犯前项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众或交通往来之危险。
这条 当初是要针对网红搞私法正义 网络烙人修出来的
现在对学运有没有影响 大家怎么看?
首谋 下手施暴的 最重可以到五年
不是开玩笑的 现在还有人没申请敢上街头乱?
笑死我 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