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atrae (吹山羊)》之铭言:
: 黄国昌在今天少康战情室的尾声直接呛声了
: 主持人先问他们有没有要游行
: 黄国昌回答说没有没有没有
: 但他又补充带了伏笔:
: “但是下午四点以后,如果大家太嗨,
: 我会不会带着群众去哪里,我就不敢保证。”
: 主持人就笑说你是要带着群众去凯达格兰大道。
: 小草到时候就嗨起来吧,我们很想看大场面,
: 说到要做到耶,不要出一张嘴。
集会游行法
第 6 条
集会、游行不得在左列地区及其周边范围举行。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总统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各级法院及总统、副总统官邸。
二、国际机场、港口。
三、重要军事设施地区。
四、各国驻华使领馆、代表机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馆长官邸。
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地区之周边范围,由内政部划定公告;第三款地区之周边范围,由国
防部划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区之周边范围,由外交部划定公告。但不
得逾五十公尺。
第 18 条
集会﹑游行之负责人,应于集会﹑游行时亲自在场主持,维持秩序;其集会处所﹑游行路
线于使用后遗有废弃物或污染者,并应负责清理。
第 19 条
集会、游行之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在场主持或维持秩序时,得由代理人代理之。
前项代理人之权责与负责人同。
第 20 条
集会、游行之负责人,得指定纠察员协助维持秩序。
前项纠察员在场协助维持秩序时,应佩戴“纠察员”字样臂章。
第 21 条
集会、游行之参加人,应服从负责人或纠察员关于维持秩序之指挥。
对于妨害集会游行之人,负责人或纠察员得予以排除。受排除之人,应立即离开现场。
第 22 条
集会﹑游行之负责人,宣布中止或结束集会﹑游行时,参加人应即解散。
宣布中止或结束后之行为,应由行为人负责。但参加人未解散者,负责人应负疏导劝离之
责。
我印象中,集会游行带领群众上街头,之后散会没有做完解散
最后群众失序闹场发生暴力事件,
就陈云林来台的那次,
之后DPP被叫暴力党,蔡英文被叫暴力小英(当时党主席)
道德的长城 自由的灯塔 民主的防波堤
正义的北极星 公理的马奇诺防线 智慧的巴特农神殿
辩论界的大魔王 真发界的男神
黄国昌说
但是下午四点以后,如果大家太嗨,
我会不会带着群众去哪里,我就不敢保证。
管你要不要保证什么,
反正人你带进去的,出什么事情就你负责
你不解散,要另行带去那
或是宣布解散后,你又不管群众了
最后出事了,都会算在你头上.
人家办游行,都是强调会和平落幕
就你在强调,不保证会做什么…
不过 怯战神,
以往记录都是出一张嘴而已
不敢辩论、不敢竞选连任
太阳花时学生要冲立法院,自己跑去录节目的人…
你相信他现在敢带人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