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我错了,图利罪无须对价!柯文哲保重了!

楼主: ilovptt (我帐号办了三次还不成功)   2024-05-03 09:27:33
这件事我一不熟法规,二不熟事件全貌,还是想等检调起诉后再去评论
但很确定的一点是,这件事要定阿北的罪非常困难
首先,阿北恋栈的是权力而非金钱,我相信他偷一手拿钱的可能性极低,至于建商政治献金
捐给党,多半不构成图利罪“得利”的条件
其次,很难证明阿北故意违法。只要会议记录没有人当面指控柯文哲“明显违法”,阿北就
能装死到底。啊熟公家机关的就知道,会议记录都会适当润笔,依据结果去修改过程。有人
昨天也去看了会议记录,结果就是查无不法
但我倒是同意民众党的说法,这件事是有政治性的。如果那个检察官起诉柯文哲,柯文哲就
完了。只是这句话民众党自己讲真的很恶…
※ 引述《MrTaxes (谢谢提醒)》之铭言
: 先跟大家说对不起,我错了。
: 昨天发了一篇文,说柯文哲只要没收对价,应该不会被以图利罪起诉。
: 但那是我误读法条,没有弄清楚图利罪的构成要件,凭感觉乱讲一通。
: 以目前图利罪的判断,公务员与厂商之间并无须以有对价关系为必要。
: 感谢板友们的指正,我也把昨天错误观念的发文给删了。
: 本来想逆风当先知,才发现自己很无知。对不起。
: 至于阿北,只能说保重了。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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