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元大正式书面声明出来了...

楼主: freeclouds (学习改变自己的心态)   2024-05-01 11:20:37
就法律来看 那天到底是谈内科还是北士科
除非有全程录音或是录影 或是有其他书面可佐证
否则从会议签到记录 上面确实写的就是北士科的地上权案
除非北市府伪造文书 上面的签名不是元大相关人等的签名
或是事后才加上表头
不然 这个会议记录反过来说 变成佐证 元大确实有接受过北市府访谈过北士科案
我是觉得蛮好笑的 自己要谈什么 签了什么东西 竟然都没有在注意
如果元大的人是说 当初没注意到表头写的是北士科的地上权 反正就签名了
那这种公司的内控真的有糟糕耶 上市柜公司参与政府会议还有签到的纪录
然后说 没注意到签到事项上面写的表头内容是什么
一纸声明书 真的是没办法证明当天谈的是什么
不然起码元大也该把当天谈的内湖案的资料 提出举证当天确实谈内湖案没谈北士科案
不然访谈签到纪录上写 北士科 说当天 谈内湖 自己签到都不觉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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