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蓝委劳动节推修法 试用期应予法制化

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04-30 10:54:40
※ 引述《HDT (氕氘氚)》之铭言:
: : → simonjen: 笑死,现在试用期是根本不合法 36.231.201.105 04/30 10:30
: 别的我不提,但别跟八卦版某群人一样蠢到以为试用期违法
: 现行只是试用期没有明文入劳基法
: 但基于民法契约自由所以劳资双方一样可以合意约定试用期
: 合法的试用期期间的待遇要等同同职位的非试用期员工
: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296/28340/28342/28356/47085/post
: 目前约定的试用期唯一的用处就是劳基法11条1项5款的不能胜任认定放宽
: 也就是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员工如果要走资遣,需要"确"不能胜任
: 即需雇主须符合解雇最后手段性原则,必须善尽教育训练实施改善计画等等等
: 如果还是不堪使用才可以解雇
: 而如果有约定试用期,可以放宽到不能胜任即可(但一样要依法给予资遣费)
: 至于那个明文试用期可以只给80%薪水的智障提案就...
数学小教室时间
2024年基本工资=27240
试用期只给80趴工资
27240*0.8=21792
四舍五入=22K
太棒了,让小草重温马英九时代
荷包薄了,亲情厚了的氛围
小草们要努力喔
多缴点税给国民党铁票加月退炒房喔
不然会被炒军宅的主委骂
2010年4月,当时的劳委会主委王如玄,接受天下杂志专访时,对于该方案,说出了“嫌
两万二少?”“要是没有这个方案,这些人可能一毛都没有”等评语,并强调政府无法干
预求职市场,供过于求造成价格下降,引发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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