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ACGN创作权益推动协会:受邀拜会民众党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4-26 08: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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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N创作权益推动协会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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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们是“ACGN 创作权益推动协会”,昨日本协会受邀拜会了台湾民众党团,与会
代表为总召黄国昌委员、副总召黄珊珊委员,和我们一齐针对“iWIN 事件”作讨论。
  本协会在本次讨论当中,主要询问了两位委员对于本事件的看法,以及接下来对事态发
展的关心方式等,并确认民众党团在此事件中的立场。
黄国昌委员表示,《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以真实儿少为保护对象,而虚拟儿少不应
纳管其中,这个部分是无庸置疑。然就目前卫生福利部提出之方案,委员认为,从法务部是
否能够执行,到检察署、法院在不保证会受法务部宣示约束下,相关案件能否判断一致,让
虚拟创作排除管辖,皆仍有疑虑。
黄国昌委员指出,以党团立场而言,虚拟创作不应受到法律规范,但如何将此观念纳入法条
并落实仍需研拟。在昨日质询当中,委员便要求卫福部与法务部进行协调,以在司法实务上
贯彻此立场,保卫创作自由。
黄珊珊委员则举例,在电影《周处除三害》作品之中,虽然具有相当程度之血腥、暴力内容
,但因为属于创作而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护,而二次元的创作自由也应有相当程度的空间,
令其不受限制及侵害。委员也表明了党团立场,指出未来修法目的是为能够落实到保护儿少
,但对民众党而言,应是捍卫并避免创作自由的受害。
  本协会总召高宗佑认为,现阶段得出之共识为适用《刑法》第235条,而在实务方面,
司法机关可能会直接使用《司法院大法官第617号解释》作判断。
黄国昌委员对此说明,因不同法官立场和想法,故无法保证所有法官的一致判断。在以虚拟
创作而言,虽受刑事追诉的可能性极低,但委员并不认为卫福部及法务部官员简单协商,便
可定案未来一致使用《刑法》而非《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因此要求两部门进行谨
慎并正式的讨论。
  总召高宗佑最后提到,先前本协会曾经参与在4月11日召开的协调会,其中会议结果将
请卫福部以函释来限缩“图画”之适用范围,不过这份函释可能会有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
因为修法而失效的问题。
黄珊珊委员对此表示,目前民众党团方面已有一个修法的方向,将从法律文字去排除二次元
虚拟创作,以确保创作自由的存在且无虞。
感谢台湾民众党团邀请本协会,并也肯定民众党团在本文所述之中的立场,期盼党团能够有
效推动修法,促进 ACGN 文化相关权益。
=
我们是“ACGN 创作权益推动协会”
持续欢迎各方团体、人士邀请讨论
联络信箱:[email protected]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这篇文章写得比昨天民众党青年部那篇清楚多了,至少有交代前因后果。
民众党青年部那篇连与会的团体名字都没写清楚,还要从附上的照片背景中的PPT确认……
原来是民众党党团主动邀请协会来讨论的。
从内容看来,就是民众党觉得蔡黄沈三人与卫福部达成的共识不能保障法院判决结果。
所以要修法确认。(俗称加葱)
然而,就连你们说有方向的修法,都已经被民进党立委提到一读了耶。
顺道一提,当初黄珊珊也有说过会依照保守团体的提案修法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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