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指何博文是“最大颗汤圆” 国民党与2发

楼主: wetteland ( )   2024-04-25 11:07:28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52505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完整新闻标题
指何博文是“最大颗汤圆” 国民党与2发言人共判赔35万元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民进党新北市议员何博文,去年参选淡水选区立委时,至
新北地捡署告发国民党涉“搓汤圆”把罗友志搓掉,国民党发言人萧敬严、林家兴随
后分别在脸书及记者会上,指称何博文才是“最大颗汤圆”,并将何的头像与汤圆合
成在一起,何博文状告刑事妨害名誉不起诉后,提民事求偿600万元,台北地院认定
萧、林未经合理查证,今判2人应与国民党连带赔偿共35万元。可上诉。
何博文提告主张,萧敬严与林家兴去年分别在其脸书个人粉丝页,及国民党粉专贴文
诋毁他,萧于2023年4月17日贴文指他是“最大颗汤圆”、“转战淡水区难道不是在
搓汤圆吗?”;林则贴文指他“被搓汤圆经验丰富”,还直接称何是“汤议员”。
隔天萧、林合成汤圆与何的头像,做成汤匙中的汤圆,2人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开记者会
称他是“最大颗汤圆”,前后共3度言论均未经查证,毁损他名誉,求偿600万元。
北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萧、林反复指称何博文被搓汤圆,并使用汤圆明示、暗示何由
板桥选区转往淡水选区参选,是密室交易之结果,违反民主精神。
北院指出,当时正值政党提名阶段,选战即将开跑,萧、林只因何到地检署告发国民
党涉将罗友志搓掉,就指称何也在搓汤圆,发表此言论前未经合理查证,指涉何涉违
反选罢法等负面评价,侵害何的名誉权,应负赔偿责任。
北院判决,萧敬严应与国民党连带赔偿10万元,林家兴应与国民党连带赔偿10万元,
萧、林应与国民党连带赔偿15万,共应赔35万元。
5.附注、心得、想法︰
笑死!这是在国民党中央开的记者会,
被认证是造谣,国民党要连带赔偿。
若依此标准,
柯文哲说的2亿元更大条,
逃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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