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林志洁FB

楼主: abc12812   2024-04-14 21:36:57
※ 引述《forb9823018 (风过无痕)》之铭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kbikWpDALtBDZ5Sd/?mibextid=ks66o
: 今天是法服日,处理了许多件法律服务案件,很高兴能帮助乡亲解决问题,或协助转介律师
: 与公证人。
: 其中一件法服案件,是郑正钤委员向别人开支票借款,支票跳票/退票的问题,债权人十分
: 头痛,照片为其中两张。
: 希望郑委员既然已经当选,就请专心服务,精进立法专业,立法委员真的不该是种挣钱的工
: 具啊!
:
诶不是 律师可以这样随便公布客户的案件资料吗?
随便google就发现律师伦理有这条
"律师对于受任事件内容应严守秘密,非经告知委任人并得其同意,不得泄漏。"
我看这FB文也没说客户已经同意可以把资料这样公开
然后大教授就这样直接po上网?
律师公会不用处理这样的违纪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