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快新闻/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儿少性影뤱

楼主: Rostislav (接线生)   2024-04-09 14:51:52
快新闻/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儿少性影像刑责 黄捷等完成提案今送出
2.新闻来源
民视
3.新闻网址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409W0095
4.新闻内容
2024/04/09 11:52:34
即时中心/詹咏淇报导
检方日前在黄子佼个人硬盘发现存放不雅影片,其中7部涉及未成年偷拍,引发舆论譁然,女星贾永婕及黄子佼前女友小S(徐熙娣)等多位艺人也连署修法,盼建立对台湾儿少更安全的保护网。对此,民进党立委黄捷等人今(9)日完成修法\提案,今日将送出。
民进党立委林月琴、范云、郭昱晴、吴沛忆及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杜瑛秋,今日上午召开“不要成为下一个共犯!儿少性剥削零容忍加重罚则保护下一代”记者会,并以“加重罚则 制造、贩售、持有”、“儿少性剥削零容忍”为诉求。
随后,黄捷也在脸书表示,“提案完成,今天送出!”她会说到做到,尽力做她能做的。盼大家除了关注,也能化作更实际的行动。面对儿少性剥削与非法偷拍性影像,“不点阅、不下载、不分享、不购买”,也不与犯罪分子为伍。“光是这样,你就已经在保护许多可能正在受害的人。”
案由提到,“本院委员黄捷等人,有鉴于儿少性剥削影像重制、散布及持有案例不断增加,显见原有法令已不足吓阻犯罪发生。为周延保障儿少福祉,爰拟具“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9条及第51条条文修正草案”,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内容说明,“据卫福部保护司统计,110年儿少性剥削通报被害人数共计1848人,111年上升至2271人,若将案件类型依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2条第1至第4款统计,其中第3款“拍摄、制造、散布、推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案件数量自108年后大幅上升,从110年的1565人,上升至111年1963年。”
草案说明如下:
一、为减少而少性剥削影像透过网络下载而传播,爰增订重制之行为样态。(修正条文第36条)
二、为提高吓阻效果,提高持有儿少性剥削影像之刑度。(修正条文第39条)
三、犯第31条第2项、第36条第1项、第38条第1项、第39条第1项、第3项或第44条之罪,判决有罪确定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令其接受身心治疗、辅导或教育,必要时得延长之。(修正条文第51条)
5.备注
我捷真是有心了!
上一次换脸事件被恶搞就已经很惨了
现在依然身先士卒为受害者发声
根本就是涌言会的拍明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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