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5助理联手批评“假面甜心” 林颖孟求偿30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24-04-04 08:16:11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29615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完整新闻标题
5助理联手批评“假面甜心” 林颖孟求偿300万结果出炉0[m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2020年在职时,不满5名前助理指她挪用
劳健保费,还批评她是“假面甜心”、“议会惯老板”,提告求偿380万元,一审被台北
地院驳回;林颖孟不服,上诉缩减为300万元,二审高等法院今天驳回其诉,仍可上诉。
林颖孟一审求偿380万元,主张2020年间与吴香君、林家宇、陈威翰、简崇晋、欧阳政杰
等5名助理有劳资纠纷,对方竟联系媒体,质疑她挪用劳健保费,以“议会惯老板”、“
假面甜心”、“草包+低能”、“专业幕僚的能力就是能把草包包装成无害的小白兔”、
“选前一套选后一套的‘政客’”等言论诽谤她,另曾传送讯息称“妳等下开完会不要跑
,给我把话讲清楚”,人肉包围她。
5人指出,自己是全国议会民代助理产业工会会员,与林颖孟进行团体协商,林却多次违
反诚信协商义务,硬施加不当压力,他们才决定把林的言行透露给媒体,相关评论与议员
职权有关,属公共事务;要求林颖孟说清楚当下,已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并持手机摄影自
保,并未侵害林的任何权利。
一审北院认为,5人评论并非没有依据,且林颖孟担任市议员,自愿进入公众领域,其言
行容易被放大检视,加上爆料内容提及劳资关系争议、助理费用支出等,均与议员的职权
有重大关联,属于公众事务领域,所以林颖孟的个人名誉比起5人的言论自由,应有较高
程度的退让,判其败诉。林不服,提起一部分上诉,金额缩减为300万元。
二审高院指出,5人相关言论核与事实大致相符,具合理怀疑基础,应有相当理由确信为
真实,尚难令其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且针对林颖孟是否遵守劳基法、有无保障公费
助理劳工权益、是否具有诚信,攸关公益、可受公评,属善意发表评论,不构成侵权行为
。综上,3日驳回林颖孟上诉,仍可上诉。本案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朱耀平、陪席法官汤
千慧、受命法官罗立德。
5.附注、心得、想法︰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所谓的"法院认证"这词
毕竟判决书里写的败诉或胜诉的理由很多其实无关所谓的"认证"
不过当年塔绿班创造了这个词沾沾自喜了一阵子
结果发现自己的标准压到自己头上时自己也受不了
这真的让人捧腹大笑
照塔绿班的标准
这厮就是法院认证的草包了
可能还是目前唯一的一个
对吧?塔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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