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监视器的案子,有一点看不懂欸!
国民党的郝龙斌市长2012年,签了25年的合约。
“有几分证据,就讲几分话!”
虽然这句话,很让人觉得官僚,但总比误杀来的好一点。而且,收贿、行贿的可能会逃跑
。
现在“有证据的”,是国民党议员陈重文,有2500万的资金,来路不明。
为什么问题在柯文哲身上?
多编9000万预算的是国民党的市长蒋万安。
收回扣的是国民党的陈重文、签25年约的是国民党的郝龙斌。
现在要怪的是柯文哲?
柯文哲都说,把他当市长的会议纪录通通公开!
国民党的人说“侦查不公开”。
柯文哲的人出示公文。
国民党的议员,就要告人家窃取公文?
这他妈的是什么鬼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