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子约即母约 徐巧芯:整个警局跟台智光的

楼主: hk410050 (A柏)   2024-03-26 11:43:38
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856521
2.新闻来源︰
联合报
3.完整新闻标题
子约即母约 徐巧芯:整个警局跟台智光的约应全部解掉
4.完整新闻内容︰
“台智光”案延烧,有媒体询问台北市府是否应从母约解除起。曾任台北市议员的国民党
立委徐巧芯今表示,子约即母约,这次解掉的是从民国106年起,警局监视器跟台智光的
整体合约,不光只有解3M费率,议员疑涉贪提供解约要件。
徐巧芯回应媒体提问,她说,“其实子约就是你心里想的母约”,因为母约的部分跟这次
警察局监视器没有关系。是台智光针对台北市25年的光纤布建案,另外台北市对他要有优
先的承租权,但也不代表一定非得跟他租不可,只是有个优先权而已,台北市政府在光纤
网络仍然能够有其他的选择。
徐巧芯说明,这次解掉的是在民国106年开始,警察局的监视器跟台智光做整体的合约,
合约是长期约,台北市政府要去解的不光是3M费率,是整个警察局的监视系统跟台智光的
约全部解掉,不管1M、2M、3M,警用监视器的部分是全部要一起讨论、一并解除的。
徐巧芯提到,解约不是这么容易,如果厂商没有疏失、没有特殊的原因而要片面解约,后
续会有违约金的问题,但这次因为有议员涉入贪污、舞弊等,这是重要的事由。这事由刚
好提供给台北市政府可以解约的重要要件,那要就事论事,这个事件是源起于警用监视器
,可以针对从民国106年开始,警用监视器的全体合约跟台智光要求要解约,但跟警用监
视器无关的部分,没有额外的事证,台北市政府如果要强制解约,后续的违约金基本上还
是由台北市民来支出。
5.附注、心得、想法︰
是不是要跟自己同党的前同事 游淑慧打一架
不过她讲得没错压
陈重文涉贪 厂商也是有一定责任要负
解约也是个很好的选项
顺便查清楚到底厂商从哪时就有问题
粽子清一清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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