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快新闻/蓝白提总统至国会询答版本 遭

楼主: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24-03-21 10:50:01
1.新闻网址︰
https://tinyurl.com/4t6nmerh
2.新闻来源︰
民视新闻网
3.完整新闻标题
快新闻/蓝白提总统至国会询答版本 遭“立法院活字典”周万来一一打脸
4.完整新闻内容︰
即时中心/詹咏淇报导
国民党、民众党提出国会改革版本,主张应邀请总统定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采口头
即问即答方式,更要求总统应于指定时间内完成。对此,立法院秘书长周万来今(21)日回
应,“应邀请”与宪法增修条文“用语不同”,且若限定时间可能与政院定期至立院进行报
告时间重叠,造成立院议事安排困难,也有失立院议程安排上弹性。至于即问即答,美国等
国家与国民大会制度均无此形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日邀请立法院秘书长列席就“中华民国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
告及询答模式之建议”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周万来表示,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及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章之1“听取总统国情报
告”规定“立法院得于每年集会时,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本届目前已有民众党团、傅崐萁
等52人及翁晓玲等16人针对总统国情报告相关条文,拟具修正草案。
周万来指出,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及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相关规定,立法院经院会
决议,或总统咨请立法院同意后,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上述委员提案与现行总统国情报告
有所不同规范,即对总统国情报告发动之要件,除将“得于每年集会时邀请”修正为“应邀
请”,周万来委婉以与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用语不同”回应,暗指恐有违宪疑虑。
而翁晓玲在提案中所指,“并明定总统对于前述每年集会的定期邀请不得拒绝”,周万来回
应,未来若照草案条文审议通过,则应同条第2项,已明定总统应每年定期向立院进行国情
报告之义务性制度设计,若再增订“总统不得拒绝”的文字,在文意似有重复,惟仍尊重委
员合议决定。
就国情报告送达立法院时点与进行期限,有委员提案主张,总统应于限定时间内,于每年2
月1日前向立院送请交国情报告书,并于3月1日前进行报告。
对此,周万来指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50条之2第1项已明定其议程安排由程序委员会排定
,委员提案既已规定“立院应于每年集会时邀请总统进行国情报告”,又限于特定时间进行
国情报告,可能与行政院应定期至立院进行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的时间有所重叠,可能造成
立院议事安排上的困难。
周万来续指,若以限定时间内,遇国家紧急状况等特殊情形,可能发生无法依法安排总统进
行国情报告之争议,也有失立院议程安排上的弹性。
而关于总统国情报告主题,周万来表示,宪法增修条文并未明定,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
,以国家安全大政方针或总统职权相关之国家大政方针为主。立委提案将立法院邀请,与总
统主动咨请的国情报告主题,修正为一致,亦有将立法院邀请总统国情报告主题扩及于重要
政策议题。
周万来认为,已有学者认为,总统国情报告应以通案性事项为宜,而不及于个案,以避免和
行政院长的职权相冲突。由于2000年第6次修宪后,将国民大会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之职权移
由立法院行使,然至今尚未见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之实例。综上,国情报告之主题范
围,是否能符合当时国家情势需要的弹性需求,请立委审酌考量。
而就总统国情报告的询答方式,周万来表示,委员提案或采依序即时答复或采即时询答,其
定义与进行程序是否相同,有待讨论以资明确厘清。然而,依过去国民大会对总统国情报告
之建言,实务上有采综合答复的方式进行,美国及法国的国情咨文实施经验,也尚未见采即
时询答方式,未来我国国情报告是否采行不同的询答模式,仍有待委员共识决定。
5.附注、心得、想法︰
哪里来的绿营侧翼
胆敢打枪60%主流民意!?
叫你总统即问即答
照做就对了哪来那么多意见
是不是藐视国会!?
小心被抓起来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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