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卫福部的“司长”是不是大于司法院长?

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03-20 22:38:26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铭言:
: 干,刚刚看到快笑死。
: 卫福部要召开大家很熟悉的“专家会议”,
: 那个“卫福部司长”说这场会议要判断相关法规“有没有违宪”。
: 有图有真相:
: http://i.imgur.com/KKfkIx3.jpg
: 现在一个十二职等的司长,是不是变成五院院长等级的"司"法院"长"了啊。
: 连违宪与否都能开专家会议决定了,这个卫福部凌驾大法官会议了呢。
撷取报导完整文字如下
依现行儿少性剥削条例第1项第3款,要求下架幼态虚拟人物与性相关、客观上足以引起性
欲或羞耻内容是否有违宪之虞、有没有扩张解释。
我们来看看宪法诉讼法
第 47 条
国家最高机关,因本身或下级机关行使职权,就所适用之法规范,认有牴触宪法者,得声
请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之判决。
下级机关,因行使职权,就所适用之法规范,认有牴触宪法者,得报请上级机关为前项之
声请。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所定相当二级机关之独立机关,于其独立行使职权,自主运作范
围内,准用第一项规定。
第 48 条
前条之法规范牴触宪法疑义,各机关于其职权范围内得自行排除者,不得声请。
清楚表示行政机关本来就有对其适用之法规范,认定有无牴触宪法的责任
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内涵之一
结果原PO删减文字扭曲为
卫福部要召开大家很熟悉的“专家会议”,
那个“卫福部司长”说这场会议要判断相关法规“有没有违宪”。
原PO要带的风向就是行政官员曲解宪法,影射行政权凌驾司法权之上,表达执政团队的傲
慢。
其实宪法是很政治的
如果原PO觉得儿少性剥削条例违宪,大可以召集同好去请立委声请释宪
你攻击卫福部的司长根本没有意义
你也知道卫福部的司长是12职等的事务官
就算换了人他还是要一样执行儿少性剥削条例
更好笑的是,抨击执政团队傲慢,却只有执政党的立委关心相关法规
在野党根本就不想理,因为会败票呀!
然后只要反对原PO的意见就是绿粉来洗地
跟某个超越法律的大立委好像
果然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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