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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市议长诈领助理费案外案 法官告发涉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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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市议长诈领助理费案外案 法官告发涉伪证
2024/3/16 10:17
(中央社记者洪学广高雄16日电)
国民党籍前高市议长曾丽燕和胞妹等人涉诈领助理费1330万元,一审遭判12年,全案由高
雄高分院审理中。但法官发现一审审理时曾丽燕等13人另涉伪证罪告发,目前已分案侦办
。
曾丽燕涉诈领助理费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审依公务员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合并重判有期
徒刑12年,褫夺公权6年;胞妹曾丽鸿合并判刑3年6月;曾丽燕助理曹雪祯判刑2年2月。
全案经上诉后,目前正在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中。
不过,法官审阅一审判决书时,发现曾丽燕姐妹等13人涉在高雄地院应讯或作证时,陈述
不实证词,据此依职权向高雄地检署告发涉伪证罪,全案目前正由雄检分案侦办中。
曾丽燕自民国99年12月25日起历任高雄市议会(县市合并后)3届议员,且于109年经补选
为高雄市议长,但她却涉透过胞妹曾丽鸿办理提领、保管及发放公费助理薪资。
曾丽燕与胞妹2人多次利用遴聘公费助理机会,以虚报人头助理名单或低薪高报助理薪资
方式,向高雄市议会不实申领助理费,诈领金额达1330万元。检方侦查时,曾丽燕辩称是
按先前惯例申报,否认有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贪污。
(编辑:郭谕儒)1130316
5.附注、心得、想法︰
诈领助理费又被法官告发伪证
这真的也太厉害了吧
这样子法官二审判有罪的机率到底有多少
好奇会不会有前立委兼现任市长去当她学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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