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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晓玲近日提出总统选举改“绝对多数制”修法草案,被民进党团批违宪。
今天翁委员跟前立委陈学圣、清大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同台评论时事
她说,她是法学教授,民进党有些立委非法律专业,却来批评她法律不好,她与他们法学程
度不同, 讨论层次不同,对他们的批评不予置评。
据我国宪法第 46 条,“总统、副总统之选举,以法律定之”,例如选举保证金、总统候选
人连署人数等规定,也未列在宪法里,立法者透过修法让制度更完善,完全符合宪法精神。
她背后还有强大的民意。
你们这些贱民听到了没?
人家翁晓玲是法学教授,你们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塔绿班竟敢质疑她提的法案?
她的法学程度跟你们这些人不同,她可是有强大的民意在背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