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女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吧?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大陆地区是中华民国领土,
中华民国大陆地区居民本来就是中华民国国民,
只是没有编列户籍,
也没有核发身分证而已。
既然陆配在宪法上本来就是中华民国国民,
他们就不是外国籍人士,
那陆配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时,
性质就等于是补发而已,
跟外国籍人士入籍中华民国根本不一样
为何需要宣誓效忠中华民国政府?
百眼女神当初领身分证时
需要宣誓效忠中华民国政府吗?
你各位当初领身分证时,
需要宣誓效忠中华民国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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