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又超越《宪法》?翁晓玲喊提“监察委员

楼主: oscarwu3041 (梦想家的羽毛)   2024-03-11 18:48:42
1.新闻网址︰
https://bit.ly/3wSpbOk
2.新闻来源︰
ETtoday新闻云
3.完整新闻标题
又超越《宪法》?翁晓玲喊提“监察委员行为法” 约束违法监委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吕晏慈/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近日发言频频被质疑“超越《宪法》”,她今(11)在立法院质询时表示
,她主张应该订定“监察委员行为法”,而不是只用现在的自律规范,应该借此提升自律规
范的法律位阶,约束违法或“不适合”的监察委员。不过此语引发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批
评,认为翁“管到海边去”,超越《宪法》乐此不疲。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列席说明立法计画,并备质询。
翁晓玲质询时提出主张说,她认为监察院是非常重要的,也没有废除的必要,期待监察院应
该站出来捍卫职权。她说,她认为最应该立法的是“监察委员行为法”,具体比照“立法委
员行为法”,现在只是弄一个监察委员的自律规范。
李俊俋回应,监察院没有“监察委员行为法”。翁晓玲说,是,所以她认为监察院应该积极
提出,“你们不提我也可以来提”,建议监察院可以回去好好思考一下,是否将监察委员的
自律规范,提升它的法律位阶,让它成为具体可行、可约束违法或不适合的监察委员。
李俊俋直言,他不知道如何定义“不适合的监察委员”,现在已经有自律规范了。翁晓玲说
,但自律规范的法律位阶不够,惩处也不够。
对于翁晓玲今日质询内容,吴思瑶批评,翁晓玲当起“五院纠察队”,超越《宪法》乐此不
疲,不分区立委不过瘾,想当“不分院立委”?还是想当海巡署长,管到海边去?呼吁“立
法委员行为法”先修吧,针对失序的问政行为,先自我管束一下吧。
5.附注、心得、想法︰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今天在立法院质询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她表示监察院不应该被废除,而
且要捍卫自己的职权
她提到,监察院应该提案修订监察委员行为法,约束违法或不适任的监委,如果监院不提,
她会提
但秘书长表示,现在已经有自律规范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反酸,应该修立法委员行为法约束一下自己,不要整天超越宪法当“不分
院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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