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赖清德有一个大绝招

楼主: t21 (t21)   2024-03-10 15:15:48
※ 引述《chal ( )》之铭言:
: 就是法律是由总统公告
: 所以任何有违宪争议的
: 赖清德都可以推迟公告
: 等大法官释宪后再来公告
: 而且之前行政院可以要求立院覆议
: 立院的覆议要出席的三之二立委维持原决议
: 那代表要有75席立委同意才会过法律
: 这代表国民党提的相关有违宪争议的法律都是在
: 浪费时间
: 还是多做一些褔国利民的法律
: 不要讲一些违宪扩权的东西
: 行政机关有太多办法延迟不处理
: 最后搞得像一个违宪小丑党
宪法增修条文已经改了啦
覆议案只要立法委员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绿共党会那么嚣张,
苏光头敢在立法院直接说在那叫什么的原因
就是当时绿共党立法委员自己单独过半,
所以绿共党根本就不鸟你其他的立法委员。
现在不知道谁才是小丑。XD
五十七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之责。立法委员在开会时,有向行政院院长及行政院各部会首长质询之权。
二、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十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议。如为休会期间,立法院应于七日内自行集会,并于开议十五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三、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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