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死刑存废由宪法法庭定夺?林俊宪:应回归

楼主: hk410050 (A柏)   2024-03-09 17:31:31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02196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完整新闻标题
死刑存废由宪法法庭定夺?林俊宪:应回归有民意代表性的国会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陈政宇/台北报导〕目前关押在看守所的37名死囚均声请释宪,主张死刑违宪,宪
法法庭将于4月23日开庭,针对死刑存废与否进行辩论。对此,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昨(8)
表示,以违宪形式来废除某种刑罚,等于直接挑战宪法存在意义,“死刑的存废与否,应
该要以社会当下的共识为主要依据,并回归有民意代表性的国会来定夺”。
死刑存废议题经过多年、多届大法官讨论后,订于4月23日召开言词辩论。依照宪法诉讼
法规定,宪法法庭应于言辩后3个月内宣判,必要时得延长2个月,因此本案最迟须在9月
23日以前宣示判决。
对此,林俊宪昨日晚间在脸书发文指出,死刑恰当与否的讨论,早在过去几十年间就有过
多次释宪,而历任大法官对于死刑的解释,多是引用宪法第22、23条,认为是“在维护社
会秩序和个人生命权间权衡”。
“由宪法判决定夺死刑存废,是否恰当?”林俊宪认为,宪法是社会最高层级的契约、死
刑是公共利益和个人生命间的权衡,“以违宪形式来废除某种刑罚,等同直接挑战这部契
约的存在意义”,死刑存废与否“应该要以社会当下的共识为主要依据,并回归有民意代
表性的国会来定夺”。
另据历次民调显示,社会均有8成左右民意反对废死,林俊宪也以其他民主国家为例说明
,例如美、日等国保留死刑、欧洲各国废除死刑,“代表每个社会皆有自己对死刑的观点
,并非一体适用”。他强调,民意是流动的,宪法这部契约的签订者是全体国民,整体社
会如何看待死刑,才是最重要的依据,他同时也喊话司法院应审慎处理即将到来的判决,
切实反映民意。
此外,国民党立委柯志恩昨在立院质询时也关切死刑犯执行状况,询问新旧政府520交接
前是否会执行死刑?行政院长陈建仁答复说,目前没有这个规划,很多死刑犯还在等大法
官释宪;他强调,每个人的人权保障也很重要,政府完全尊重宪法法庭。
5.附注、心得、想法︰
现在是要先降低下舆论,是要向大法官喊话?
只论杀人、贩毒类犯罪可能冲击比较小
但是成为中共同路人的内乱、外患也没死刑大概影响比较大吧
其实比较疑惑的是
支持废死的人到底赞不赞成叛国最重可死刑
还是觉得没那么严重,可假释的无期徒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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