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懂这个人是蠢还是坏了。我不相信翁没看过宪法增修条文,我也相信她知道相对多数决是合宪的。(哈囉,不然我们选这几次都违宪的话是选爽的吗?)
你翁晓玲今天没种动宪法只敢挑选罢法,不就是因为你觉得这条路很简单很好走,我他马只要有57席立委赞成就可以决定总统怎么选才算赢了,潮爽der!
听到这里妳觉得没问题??总统怎么选才算赢只要57席立委就能决定你觉得合理吗??再说一次,只要57席立委就能决定总统当选资格你觉得合理吗??那宪法当初干嘛不写总统当选资格方式由法律定之就好了?宪法不就是为了防你这种人吗!!这一届立委觉得我要两轮,下届立委觉得我要一轮,下届要五战三胜,下下届要投满九局,无限循环。
你翁晓玲觉得选总统就像选班代一样一点都不重要那就这样搞没关系,我就看以后会有多乱。
你自己去看法国宪法第七条把两轮制写得多清楚,为什么要写在宪法里?就是怕像你这种人来恶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