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觉得案子已经打到只要有瑕疵就好了
如果只是OT案
那基隆市政府根本没有权利要求2~4F的产权阿
合约期满,2~4F就是要拆光返还才对阿
所以现在要打他只是OT合约干嘛?
这样你无权要求建物
要盖请微风自己去盖阿
= = =
这显然不是基隆市政府想要的吧XD
※ 引述《kyo0623 (Kyo)》之铭言
: 1.转录网址︰
: https://is.gd/FM3qmy
: 2.转录来源︰
: 叶庆元律师(叶状师)FB
: 3.转录内容︰
: #公开招商两层停车场_允许厂商变4层商场?
: 一般招商案件,都不会允许厂商在得标之后变动经营的范围跟目的。尤其这件大幅增加楼
: 地板面积,营运目的也从停车场变成商场,甚至逼得中央促参司发出解释函令,表示ROT
: 跟OT不能这样混合使用,全国好像就只有这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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