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Yda (GY大)
2024-03-06 23:01:47依照宪法上来叙述来看
其实就是相对多数的那组当选嘛
又没有说要绝对多数
会这样讲的大概就是想要强调
有60%的人不认同40%的选择
想要多轮投票也不是不行啦
只是说投票的人力、成本那些,谁负责?
要像验票那样吗?谁不服输,想第二轮的花钱?
如果先不讨论成本
想要多轮+绝对多数的话
干脆连投票率都算下去?
未达95%投票率就一律重投?
然后把上一轮废票、没投票的票撇去?
※ 引述《AskWhat (问三小朋友)》之铭言:
: https://reurl.cc/orbm0l
: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 2 条
: 总统、副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直接选举之,自中华民国
: 八十五年第九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实施。
: 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应联名登记,在选票上同列一组圈选,以得票最
: 多之一组为当选。
: ************************************************************
: 如果只是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没有修宪....
: 当总统候选人得到最多票,但没超过半数,依据宪法规定,
: 得票最多者为当选,其他候选人可以【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
: 法】的规定来说,法律规定要一直选到绝对多数才能算当选
: ,来要求选第2次、第3次吗?
: 当宪法中【以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没有被修宪改掉时,
: 选罢法再怎么修改有用吗?
: 还是有人的中文能理解【以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的意思
: 跟【以得票超过半数之一组为当选】是一样的?
: 还是有人的数学是40%没有大于33%,要51%才叫做大于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