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沈伯洋以释字729打脸蓝白两党

楼主: bulden (bulden)   2024-03-05 15:12:45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铭言:
: 不是阿所以不能调阅侦查中的卷宗
: 阿所以证据都在检调手上了
: 检调手上的资料就不能调阅你要跟行政机关调阅啥?
: 所以你成立调查小组要干嘛?
: 证据不能看啥都没有你要调查啥?
: 不就是民众党在做秀
: 话说你是不是偷换概念阿
: 觉得透过行政机关就可以调阅检调手上的资料啊?
: 行政机关交出的东西都算卷证不是吗?
: 所以你在证明他们成立这调查小组要吗做秀
: 要麻两个读法律系的是法盲选一个吧
: 反正民众党读法律系一直提违宪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
: 还法律系笑死
所以你认为319真调会违宪?
根据释字第 585 号文中解释,‘行政首长依其行政权固有之权能,对于可能影响或干预
行政部门有效运作之资讯,均有决定不予公开之权力,乃属行政权本质所具有之行政特
权。立法院行使调查权如涉及此类事项,即应予以适当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权调阅;但是行政首长有权不给!
不是立委强制调阅,行政机关就一定会给!
过去四年,就有很多案子,只要行政机关不给,很多资料就是调阅不出来!
在释字第585号文中解释道,‘立法院调查权行使之方式,并不以要求有关机关就立法院
行使职权所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料或向有关机关调阅文件原本之文件调阅权为限,必要
时并得经院会决议,要求与调查事项相关之人民或政府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
并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之范围内,施以合理之强制手段。’
现在就是订专法,让立委不用针对个案再设立专法来行使调查权!
而是当朝野遭遇个案时,有必要施行国会调查时,得依专法开启国会调查。
当时的三一九,就是针对个案特别立法,让国会行使真相调查之权责。
所以请问,当时三一九真调委员会有违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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