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EA ( 民主! ~ LINE! ~ 功德 !)》之铭言:
: 面的钥匙,遭恒春分局依窃盗现行犯逮捕,另外蔡嫌还身负毒品前科,本身还有癌症疾病
有窃盗、吸毒前科
又患有癌症
抓了也无法关太久
因为有癌症 法院不会让他一直被关
出来又继续偷 也不会想找正当工作
因为有癌症 也活不久了
最后就是社会乱源而已
警察算是为民除害
我觉得应该修法
未来 对于有犯罪可能性 又身患严重疾病之人
可以直接死刑
或者鼓励警察直接打死他 警察不用负任何责任
况且这个案子 密录器没开 那也无法证明是警察打死人
这种垃圾身上本来就一堆病 应该是自己吸毒吸到内脏破裂
没证据说明是警察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