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黄智贤世界FB 一个市政府 如此行事

楼主: Rrrxddd (RRXD)   2024-02-24 15:47:00
黄智贤世界FB
NET跟谢国梁争端无关蓝绿与政治
1
NET跟基隆市政府的争执,完全无关蓝绿,也不只是关于哪个厂商的利益,而是大是大非

事关人民权益与法治的基础。
NET跟微风都是厂商,也理应得到平等的对待。
林右昌任期内,对于NET自行花费增建的2、3、4楼的产权争议,没有解决。
谢国梁市长接手后,面对前任遗留的争议,要解决问题,必须一切依法。
民事纠纷,不能以行政却超越司法权处理。
2
在民事纠纷中,2月1日午夜,基隆市府一级主管、警察局分局长,跟大批警察,在没有法
院强制执行命令下,撬开门锁进入”点交”人民财产。
从来没有一个县市政府,会在与厂商的商业与合约纠纷中,在法院判决之前,用行政权力
如此粗暴地对付厂商。
这让人惊骇莫名。
民事纠纷,竟然可以动用警察权?
这是不是无法无天?
2
基隆市府与NET的纠纷,谁是谁非,说到底,必须走司法途径,只有法院可以裁判。
没有法院裁判,没有强制执行命令,就可以这样做?
那么,全台湾所有县市政府,可不可以做一样的事?
3
东岸商场的招标文件,竟然曾被市府下架,消失一个月。
而且,基隆市议会、市议员、媒体、人民,竟然没有人看得到基隆市府跟微风的合约。
基隆市议员无论怎样要求,都看不到市府与微风的合约。
我不太理解,为何事关人民财产的合约,竟然会成为机密文件?
难道要封存30 年?
人民难道没有权利看到合约?
4
NET指控,2019年谢国梁市长,当时不是市长。
为了让家族企业,可以入驻东岸商场,而去找NET谈。
而因为汤姆熊与NET还有合约,所以NET不得不拒绝谢市长的要求。
5
NET虽然不是直接跟市府签约,但在合约期间,把一个破败的停车场,变成基隆市的金鸡
母东岸市场,而且按期给予市府每年5050万权利金?
即使市府不愿意再给2年经营,难道不能走完所有法定程序,走完合约,和平移转?
然后再按照程序,更换经营者?
6
固定收益上:ET给市府的固定权益金是每年3418万2000,土地租金是1600万。
微风的固定权益金则是每年1500万,土地租金是1155万。
这两项,显然NET优于微风。
7
微风给市府还有一条诡异的1920万媒体通路回馈金。
这到底是微风一年给市府1920万现金,由市府运用,由市议会监督?
还是微风自行做媒体网络宣传,以”等价”报销?
不是应该把合约拿出来,让社会公平吗?
因为,如果是以微风自己的广告空间,等同市价,那么,怎能据此认定,价值1920万元?
更何况,市议会根本无法监督。
8
NET与大日投入金额共3.49亿,建造了2、3、4楼。
得到5+3+2年的经营期限。
一年营业额约莫6亿,每年固定给市府5050万。
市府有权利不满意。
如果对NET回馈的金额不满意,重新招标,就应该要求更多回馈。
微风也要投入1.5亿,或是3.05亿。(因为基隆市政府没有公开合约,所以莫衷一是。)
可是微风的固定回馈,不如NET。
变动回馈金究竟能回馈多少,也需要务实评估。
这也是社会对市府给微风如此优厚的条件,不能理解的原因。
9
微风是承接了盖好,已经经营得风风火的商场。
可是,微风投入任何金额前,东岸商场就已经正常营运,每日有现金收入。
市府给微风20年+10年经营权。
那么,为什么NET的经营期限,是5+3+2年?
微风却得到20+10年的超长合约?
10
促参条例如果要给几十年经营权,是因为投入金额跟风险太大,所以需要给予长期的年限
,好让厂商回本。
可是微风,不管是投入1.5亿,还是长期投入3.05亿,事实上很快就回本了。
光是停车场,一年营业额就6000万。
一个现成的建筑物,毫无风险的火热商场,为什么给他20+10年?
这当然不利于市民随时检验,替换厂商。
又为何需要这样做?
为什么不是沿用之前的5+3+2年?
这显然不合理,也启人疑窦。
11
根据资讯公开法第7条规定,有关东岸商场的所有招标文件,厂商投标文件,以及跟微风
的合约,都必须公开。
因为人民有权利知道,市府也必须向人民负责。
可是,现在微风已经接手经营东岸广场1个月了。
重要文件如合约,都还被基隆市政府封存。
12
招标案的11位评选委员,有5位是市府局处首长,5位是海洋大学教授,其中4位都来自合
海工程系。
来源如此整齐单一,也是一奇。
13
基隆市府,在招标评选会议前一个小时,临时更改规定。
招标案可以在评选会议前一个钟头,突然更改评选条件吗?
这没有违法之虞吗?
14
基隆市府在2月1日破门5天后,2月5日,向市府地政处,申请东岸2楼以上产权。
可是根据土地法第1条跟59条,如果有产权争议,基隆地政处,并不能把产权登记给市府

可是基隆地政处竟然,竟然,竟然违法迳行登记。
15
东岸商场事件,是对民主法治的严重挑战。
警察午夜破门,简直有民国初年,初军阀强夺民产的既视感。
16
全台湾所有县市,都有各种OT,ROT跟BOT案。
如果各县市跟行政院,都不按合法既定的法律程序处理民事纠纷,都随意动用警察权。
行政权肆意凌驾司法权,还违法登记产权。
各种招标内容,有众多让人疑惑之处。
17
一个市政府,如此行事。
法治与人权,面对市政府的权力,如此渺小无助。
然后,事件居然要演成蓝绿政治攻防。
只有蓝绿,没有是非吗?
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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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也对最近NET的争议
做出评论
一个民主社会 竟然倒退成民国初年的样子
言论相当绿化
塔绿班女神再得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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