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没录影 难证明海巡合法

楼主: GV13 (远见13)   2024-02-24 09: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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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39/778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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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 02:56 联合报/ 王瀚兴/律师(台北市)
3.转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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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民因海巡拦检而生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台湾官方前称因追逐翻船,后又承认有碰
撞,然依法海巡基层应具备的密录器画面却没有,不禁启人疑窦。
密录器是否为执行海巡职务的标准配备?依《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规定,海
巡人员执行职务“应”随时以照相、录音、录影或其他蒐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以为函
送主管机关或移送检察机关查处之依据。今海巡居然称没有任何录影,连司法实务上常见
的密录器画面也付之阙如,恐难称“合法”执行公务。
有人会说,生还者返陆翻供,是因受到压力而不可尽信;既然没有录影,就该认定行政单
位说法具完全公信力。只是依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相关判决,原则上因为人证会受到诸多
利害冲突影响,在有充分物证时,应优先认定物证效力优于人证。
只是目前海巡称无事发密录器画面,不仅不合规定,也不合于诉讼实务中法院以密录器画
面厘清真相的常情;且依最高法院见解,国家有录影义务时,若影片灭失,则应将“不利
益”归咎于国家机关,即应由我海巡机构承担不利益,而非称陆人说谎。
综上,海巡单位实应对死亡陆人家属给个交代!
以史为结:宋金灭辽后,曾有辽将张觉降宋,因其降金复叛,金人向宋官员王安中索要,
王安中竟以貌似者首级企图蒙混过关,金人觉后大怒,才将张觉首级送至。其错有三:一
开罪金人,二擅杀降将,三逼反他人,更成金灭宋的口实!今我政府以“无影片”为托辞
,亦有三过:一授柄北京,二死者恐蒙冤,三陆人激愤。以古度今,能无惧乎?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两岸本应以和为贵 难道要让台湾步上乌克兰、巴勒斯坦的后尘
把无辜的台湾年轻人推上战场 党才会甘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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