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rry52 (NicePYa)》之铭言:
: 可以这样说吗:
: 第一条线:基市府与大日合约结束点交并把商场经营权转给微风=》 已经完成。 NET在这
: 一条没角色
同意!
: 第二条线:NET认为基市府晚上家里来开锁有入侵私产之嫌=》告强盗。大日在这一条没角
: 色
不对!
当日是营运权转移的点交工作!
大日转出营运权->微风
这里是商场,握有新营运权的甲乙方才进行开锁换锁!
: 第三条线:二三四楼的产权=〉基隆市政府跟NET官司中。大日在这一条应该没角色(没表
: 示意见)?
不对!
大日一定有角色!
因为建物一定是在OT合约架构下才能成立!
逻辑是这样!
NET想在公有地盖房子,一定要和巿府谈好!
原OT的乙方才有权和甲方议约,所以NET一定找了大日一起和巿府(甲方)约定起造建物
,换取营运权的行使!
现在营运权因为大日出状况,所以连带影响后续不能接续营运!因为大日的代理管理是NET
,会爆发就NET拿不到后续的ROT案标案,整个事件在点交当日爆发!
: 然后这三条线的剧本其实都是独立事件,互不影响。但现在就大家混在一起讲
: 这样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