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NET不如直接拆一拆还给市府

楼主: assxass (包子)   2024-02-22 11:12:25
※ 引述《willieyang (willie)》之铭言:
: 各位先进 大大
: 只有我这样想吗
: 以前学民法的时候遇到占用土地违建
: 不是最常用的是 拆屋还地吗
: 不如就请NET自己拆一拆 还给市府呀
: 对了 如果真的这样做 我应该会去录影纪录
想太多了 风险成本太大
首先是要拆除也要有执照 市府不可能会给
再来 就现有公布的合约(市府对大日的)
清楚明订 整栋(包含2~4F)要T回市府
主富只是身为"协力商"还签名了
产权官司非常有可能会输
这样拆了有什么风险?
盖 花了三亿 拆除不用钱?
产权官司输了 还要再赔回市府 同时所有商家不能营运的赔偿
也就是
盖 + 拆 + 赔整栋拆的钱 + 赔租出去商家不能营运的钱
风险成本太高了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