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sxass (包å)
2024-02-17 23:34:47反面思考 NET的目标 或是 这大律师要跟我们说的目标
要怎样实施? 或是真的实施了有什么后果
背景条件 或 谢市府上任前已经确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贿 被剥夺续约权
2. 外面天桥要连通这边三楼 跟中央拿了钱不可能不执行
那 NET目标
1. 拥有2~4楼建物的产权
意味着 NET使用市府土地、没有招标、没有付土地费用 经营商场
这个林市府涉嫌图利罪 NET以后也有不法利益问题
2. NET继续经营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样让在投标失败后 怎么样让市府指定特定厂商经营
延长合约? NET又没有跟市府签过
延长大日的合约? 早就被剥夺权利了
招标只招停车场部分? 那也跟NET没关系啊 NET也不能继续营业
除了唯一一条路 跟法院申请假处分
BUT 被法院驳回了三次
代表 法院认定NET主张没有急迫性、不可回复性
3. 合并1.2要求 起码产权官司结束前不能动?
那 天桥要不要建?
停车场要不要改建?
同时 所有店面是不是要关?
没有理由产权未登记有争议不能公开招标 但是NET可以转租
同时一楼自己店面已经确实由大日点交回市府了
那是不是自己店面也要关?
简单来说 NET自己的主张最有利的点产权不明 或许可以达成全部停摆
(包含公共工程、停车场、2~4楼商场)
但是不可能让NET继续赚钱 特别是NET自己店面在一楼 已经点交了
这位大律师之不知道? 当然知道啦 不然怎么会申请假处分3+1次?(一次行政法庭)
现在就凑了一堆侧翼想洗谢国梁的脸
问题是深究下去婊的都是林右昌阿
就说换锁一事好了
被直接侵门踏户的是谁? NET主张的强盗是盗了谁?
这次换的是 往34楼的锁 权利受损的是3~4楼的商家
丸龟、王品、马辣、汤姆熊、hama哪个不是有头有脸的大企业
他们的法务是吃素的? 早就跟微风换新约了 (又不是NET 那么扯的合约都签得下去)
房东当然要强制令才能赶租户走
但是 NET就不是租户阿
照已公布大日跟市府的合约 NET角色叫做"协力商"(NET自己都签了)
如果从楼上店家立场 NET可以称 "前房仲"(已经跟微风换新约)
如果从商场角度 可以称建商
哪有侵门踏户强盗 是前房仲出来靠邀 真正租客没反应的
同时现在马照跑、舞照跳 所有店家都在营业(包含NET自己) 到底赶走了谁?
当然可以追究谢市府入侵的法律责任
这官司不是跟产权案并案 就是等那边先确定才会判
因为产权才是最关键的
市府产权官司赢了 就顶多赔锁头的钱
市府产权官司输了 入侵事件就是补刀鞭尸的罪
然后 谢市府入侵虽然有罪 丢脸
但是签了一个荒谬合约让产权丢掉的林右昌市府 面对的就是"渎职""图利"等重罪
天桥也是林右昌最骄傲的政绩 国门改造计画一环
林 长袖善舞 国防部、港务局、台铁等中央单位全部配合 出钱出力出地
结果在最后一步的天桥 踢到自己埋下去的地雷
这些侧翼 到底有多讨厌林右昌?
或著说 如果用一个谢国梁的小罪 换 林右昌大罪 划算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