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NCC人事案 赵少康︰修法防万年委员 由蓝

楼主: oscarwu3041 (梦想家的羽毛)   2024-02-15 00:36:03
1.新闻网址︰
https://bit.ly/42Juew7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完整新闻标题
NCC人事案 赵少康︰修法防万年委员 由蓝营推荐3人、白营推荐1人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林欣汉/台北报导〕
新国会开议后,将处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人事同意案,中广董事长赵少康今日指
出,他主张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及第10条修法,避免“万年委员”及无法议决
议案的情事。
赵少康指出,他之前曾建议NCC委员应该由各主要政党按立法院席次推荐,依照目前立法院
席次,国民党应该推荐NCC七名委员中的3席,民进党推荐3席,民众党推荐1席。但因现在NC
C有3名由民进党推荐的委员,任期到后年的7月31日才任满,所以今年7月31日任期届满的4
名委员,应由国民党推荐3名、民众党推荐1名,使NCC的七名委员达到3:3:1的比例,这既符
合NCC委员会多元化的要求,也呼应民进党总统当选人赖清德“民主大联盟”的精神。
赵少康表示,如果赖清德想要独占NCC委员的提名权,以方便其独家控制广电媒体,而不愿
意接受国民党及民众党的推荐,国民党及民众党只能否决赖清德送到立法院的提名人,送一
次否决一次。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第5项规定,“本会委员任期届满未能依前项规定提任时,
原任委员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员就职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项任期之限制”;对此,赵少康说
,所以如果赖清德坚持即将到期的4名委员不请国民党、民众党推荐而被立法院否决时,现
有的7名委员可以继续运作,变成“万年委员”。
赵少康表示,为了防止赖清德的专断,立法院应该修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4
条第5项为:“本会委员任期届满未能依前项规定提任,或提任未能通过立法院之同意时,
原任委员之任期即应终止不得延任。”
另外,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会议之议决,应以委员总额过半数
之同意行之”。赵少康指出,如果立法院不同意赖清德送来的委员名单,则7月1日以后,NC
C只剩3名原来民进党提名的委员,不过总额7名的一半,不能议决任何议案,NCC委员会形同
废除,失去功能。
赵少康表示,如果民进党故意曲解法律,硬要说“委员总额”以现存委员或出席委员数目为
准,那他认为该法条应修正为:“会议之议决,应以委员总额七名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5.附注、心得、想法︰
中广董事长赵少康要求准总统赖清德在NCC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案上,让国民党提名3席、民众
党提名1席
如果赖清德执意要自己提名,蓝白将不断否决人事案让NCC无法运作
注:司法院释字第613号解释认为,旧通传法赋予立法院依政党席次比例提名通传会委员规
定与宪法意旨不符
https://bit.ly/42MnJ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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