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个趣事,
这次大选我去投票所排队领票的时候,
在我前面排队的是个年轻妈妈,还带着小朋友看起来是在参观认识选举,
一直跟小朋友介绍要在这边领票、要在那边盖票、要在那边投票,领票要带什么东西等等,
这位年轻妈妈领好票后让义工帮忙看着小朋友进去投票区,
就在我领好票准备去投票时……
“小姐不可以撕票!”
那个带小朋友来做民主实习教育的年轻妈妈因为盖错章把自己选票撕了(立委那张)……
“妈妈,什么是撕票?”只听小朋友天真的问尴尬的妈妈。
于是她就顺便让小朋友见证了在投票所撕票会被叫警察这回事,主角是自己。
领票、盖票、撕票、投票,四个动作一次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