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两公约施行法是马英九任内通过的

楼主: Aidrux (保境安民)   2024-01-30 19:44:31
如题
有关废死议题
主要的法源是两公约施行法(全名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施行法”)
当时2008是马英九当总统+立法院国民党绝对多数81席
当时民进党受到扁案所害
席次是可怜惨兮兮的27席
媒体报导简直要灭党了
然后2009年马英九政府就通过上面那个施行法了
算是保障人权的一大步
既然如此
那蓝营现在为何要“反废死”?
甚至连18岁以下的也打算死刑?
两公约之一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写得很清楚
该条第5点“未满18岁不得判死刑”
第6点更绝“本公约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而延缓或阻止死刑之废除”
真的很靠北
反废死的路全被这个公约堵死
“你在想啥我都知道,别装了赶快废死吧!”
蓝营及柯粉小蓝教是不是该多读书?
废死已经是国际潮流
听说宪法法庭即将要针对废死议题辩论?
就我来看结果应该是差不多吧?
蓝白仔到时候不管宪法判决说什么
大概又要大闹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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