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王局:希望陈律师也谴责贺珑说“支那”

楼主: goldsingle (BE A FULLSER)   2024-01-26 22:32:40
支那一词 我刚刚好也有小小研究
有关支那贬义辞 支那本无贬义就是日本对梵文china的音译 类似的还有持那 释那
但在甲午战后日本开始居亚洲第一强国后慢慢变成贬义辞 尤其一战签订巴黎和约
以及袁世凯政府的二十一条要求后 更是明显 因此早在1930年国民党就决议禁止使用
并经由教育部发文通告国内禁止使用支那自称
当然民进党可以说战前的国民政府决策干台湾屁事
但是如果民进党政府自认继承中华民国法统 自然也应该继承民国政府所有的决议
除非经过民主立法程序 否则支那就是贬义 日本政府在1946年也通令国内
禁止用支那称呼CHINA
而台湾其实也不该使用
中华民国英文republic of China 就是有china啊
使用支那嘲笑中国也等于是自婊 以下节录相关的文件和历史
使用支那这个词汇称呼中国的习惯于9世纪初经由佛教交流传入日本。江户时代后期,“支那
”成为日本人对中国的一种称呼。在明治维新之后,该用语由日本传回中国,中国知识分
子、中华革命党人开始使用这个名词。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本跻身列强,并获得二亿两
白银赔款及台湾与澎湖,部分日本人的态度由此对中国人变得轻蔑,“支那”一旧称便有
看似食古不化的味道。1912年宣统退位,中华民国建国后,日本内阁不再使用“大清国”
或“清国”等词,公文书中开始使用“支那”或“支那共和国”称呼中国,未随即新称“
中华民国”,在部分人眼中此后遂含歧视之意。
从1913年到1946年间,中华民国政府和民间多次要求日方停用支那一称。1913年10月16日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驻日代理公使向日方要求废除“支那共和国”称呼,改称“中华民国
”,但被日方拒绝。在《二十一条要求》交涉、巴黎和会及五四运动时,中方对日方坚持
使用支那一词进行抗议,亦未获理会。1930年,国民政府明令拒绝接受使用支那来称呼中
国的日本公文书。最终自1932年起,日本在外交场合中不再使用这个名词[1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盟军占领时期,驻日盟军司令部(GHQ)政治顾问团对“支
那”称谓进行了调查,确认“支那”称谓含有蔑意,被广泛认为是一种对中国的歧视语,
且被用于仇恨中国的演绎上,指导日本政府应予改善;1946年,日本政府通令日本国内公
文书中不可使用“支那”名称。日裔历史学家若林正宣告这个“非常令人厌恶的名称”已
从日本语言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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