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0988698088 (废文少女小円♥)》之铭言
: 读了好几次看懂这个新闻了
: 王用IP去告人 > IP所属网络的申办人被叫去作笔录 > 网络申办人说:
: 1 那天他在上班 > 有打卡记录
: 2 网络有WIFI > 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盗网络
: 3 帐号不是他的 > PTT不给资料,苦无对证
: 建议王议座找一下虫母或新潮流请益
: 他们那边的人对网络诉讼或肉搜较有心得
: 每次看DPP告人都蛮顺利的
: 也许还有什么诀窍也说不定
: 咻咻咻
针对今日台北地检署针对网络上他人对我的恶意抹黑,判决不起诉,我有三点立场申明。
1、 检方针对上述所有抹黑言论,影射我本人影射涉嫌收取涉贿地方黑道的政治献金,伤
害
我个人名誉言论是否是“错误资讯”,并未予以合理处置,反而仅以嫌疑人黄男否认在PT
T
上留言,加上教育部不提供帐号注册资讯,未查到发文者而草草结案,这样的方式,无疑
助
长网络恶意言论、霸凌继续嚣张,令人遗憾。
2、 检方对于案件查核标准令人费解,去年七月新竹一名工程师因不喜欢民进党立委赖品
妤
,多次于PTT网站公开辱骂,同样也主张表示已经多年没用PPT、已记不清PPT的暱称“情
况
与我的案件如出一辙”,当时检警调查贴文IP位置后,于8月4日持搜索票至工程师住处执
行
搜索,检查电脑后,最终对比记录和时间后,最终确认电脑内留确实留有多笔谩骂赖品妤
之
记录,依公然侮辱罪,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5万元,犯罪所用之电脑亦宣告没收,司
法
不应该自损公信,很难不让人质疑检方“看人办案”。
3、 如果嫌疑人黄男言论属实无辜,证明国内有组织有系统,盗取社群平台网络帐号,利
用
网军的方式,以此攻击在野党政治人物,更进一步利用错误讯息肆意犯罪公然挑战我国法
律
,检调却视而不见,放任违法者横行,除不厘清错误言论事实与否,让相关伤害持续存在
,
重挫人民对司法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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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薇fb更新,质疑相同的情形,检查官办赖品妤可以搜索扣押嫌疑人住所及电脑,但是
案
子办到不是民进党的时候就查无不法
鸿薇也怀疑如果如犯罪嫌疑人所述,网络被盗,那是不是有集团式专门针对在野党进行网
路
攻击
事实上是什么,我想只有那个躲在萤幕后面id的主人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