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修法“建立国会听证调查”
承诺第一会期修法强化“人事同意权审查”
承诺第一会期修法强化“立委利益回避规范”
并承诺定期公布“相关经费使用”
贯彻公开透明原则。
目前板上讨论都是以政党实务角度
我虽不相信能完全做到
但是至少开始了
理性讨论以上四点,哪一个不好?
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立法院是全国最高民意机关
我们将在兼顾程序正义、立法品质与议事效率下
一切以民意为依归
期待有一天,台湾能成为国会至上的正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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